【丁福保佛学大辞典】见二变条。
【佛光大辞典】由因缘所变现者。二变之一。为「分别变」之对称。即由因与缘之势力变现者,称为因缘变;由作意、计度等分别力变现者,称为分别变。因缘变系以先业异熟(善恶业种子)之力为增上缘,以诸法自身之种子为因所变现者。亦即以名言种子为因,以业种子为缘,而不借计度等分别之力,任运自然变现诸法。又名言种子与业种子皆为诸法真实有用之种子,故此二种子所变现之诸法亦为真实之体用,如五根发识取境之作用,及五境色、香等之实用。此因缘变之法,属三类境中之性境;或谓带质境之一分亦摄于因缘变。〔成唯识论卷二、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三、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百法问答钞卷二〕(参阅「分别变」1318) p2304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谓由因缘所变现者。为分别变的对称。唯识家将心所缘之境(即相分),分为因缘与分别二变;其中以先业异熟(善恶业种子)为增上缘,由诸法自身之种子为因所变现者称为因缘变;而从能缘心之作意、计度等分别力所生者为分别变。《成唯识论》卷二云(大正31・11a)︰「有漏识变略有二种︰(一)随因缘势力故变,(二)随分别势力故变。初必有用,后但为境。」
种子有二类。一是亲因缘的种子,称为名言种子;另一是增上缘的种子,名为业种子。今因缘变乃以名言种子为因、业种子为缘而生境,故不借计度等分别之力,任运自然变现诸法。又,因二种子皆是诸法真实有用的种子,故所变现之诸法亦为真实之体用。如五根发识取境的作用及五境之色香等。
此因缘变之法,属于三类境中的性境。《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云(大正43・327a)︰「性境不随心,因缘变摄;独影、带质皆分别变。」然若依《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所述,则带质境之一分亦为因缘变所摄。
[参考资料] 《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三;《成唯识论演秘》卷三(本);《百法问答钞》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