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福保佛学大辞典】宗因喻之三支为比量,因明之作法为立量。
【佛光大辞典】梵语 pramāna 之意译。有广狭二义,狭义而言,指认识事物之标准、根据;广义言之,则指认识作用之形式、过程、结果,及判断知识真伪之标准等。又印度自古以来,在认知范畴中,一般皆将量知对象加以认识论证,泛称为量。此量知之主体,称为能量,或量者(梵 pramātr);被量知之事物,称为所量(梵 prameya);量知之结果,或了知其结果,称为量知(梵 pramiti)或量果。以上三者称为三量。玆将三量各举譬喻,并将其与外道、小乘、大乘、唯识等相当之部分,列表如下:
依不同之方法去量知对象,即产生种种不同之量果,大别之,有下列数种:(一)现量(梵 pratyaksa-pramāna),不含比知推度,仅以知觉进行认识作用,或依前五识,或依与前五识同时而起之意识,或依自证分、定心等无分别心而来。例如眼识认识色境时,即为现量。 (二)比量(梵 anumāna-pramāṇa),系以既知之事实为基础,比知未知之事实,乃经由推理而进行认识作用,不与前五识同时而起,系依散地之意识而来者。例如见烟则推知火之存在。比量又可分为二种比量、三种比量、五种比量,即:(1)二种比量:1.自比量(梵 svārtha-anumāna),又作自比、为自比量,即为自己而比量;以智为本质,此时未必需要表之于他人。2.他比量(梵 parārtha-anumāna),又作他比、为他比量,即为他人而比量;经由自比量所认识之智,再语之他人时之比量。(2)三种比量:1.自比量,为自己所认可而不为他人所认可作为因(理由根据)之比量。2.他比量,为他人所认可而不为自己所认可作为因之比量。3.共比量,又作共比,为自己与他人共同认可之比量。(3)五种比量:1.相比量,例如见烟之相而推知火之存在;即为有关事物外相之比量。2.体比量,例如见现在之体而推知过去、未来之体;此乃有关事物自体之比量。3.业比量,例如见草木动摇,则知风之存在;即由事物之动作,而推知该作用之根据。4.法比量,例如由无常而推知苦之存在;此因法与法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之密切关系,故根据一事即可推知他事。5.因果比量,由因推知果,或由果推知因。 (三)圣教量(梵 āgama 或 śabda),又作正教量、至教量、声量、圣言量,即笃信圣者之教说真实无误,而依靠圣教来量知种种意义。 (四)非量,又作似量,即似是而非之现量及比量,故又作似现量、似比量。例如衣由色等四尘构成,本身并无实体可言,然由于分别见解,遂认为「衣乃实在者」,此即似现量。又如远见尘、雾等,却错以为烟,并据此错觉而证明有火存在,此即似比量。以上均为似是而非之现量及比量。其中,现量、比量、非量,或现量、比量、圣教量等,皆称三量。此外,现量与比量对非量而言,称为真现量、真比量。 于现、比、圣教三量之外,若加上譬喻量(梵 upamāna,例如由牛而推知有水牛、乳牛等;此即依据类似事物而推知相同之他物),则为四量。若再加上义准量(梵 arthāpatti,又作义准量,例如无常必定无我,今既知诸法无我,依准其义,即可了知无常之存在),则为五量。若再加上无体量(梵 abhāva,例如进入屋内,由于主人不在,则知主人必定前往他处),则为六量。此外,另有随生量(梵 saṃbhava)、想定量(梵 pratibhā)、传承量(梵 aitihya)、身振量(梵 cestā)等。 于古代印度各学派间,对各种量论之看法及侧重之情形,大都随其宗义而有所不同,例如顺世外道仅承认现量,胜论学派承认现、比二量,耆那教、数论学派、瑜伽派承认现、比、圣教三量,正理学派承认现、比、圣教、譬喻等四量,弥曼蹉学派之咕鲁派(梵 Guru)则另又加上承认义准量,弥曼蹉学派之帕达派(梵 Bhātta)及吠檀多学派另又承认无体量,而共为六量。在佛教,则常用现量、比量、圣教量、譬喻量。在因明方面,古因明师多采现、比、圣教三量。至六世纪之大论师陈那时,则限定仅以现量、比量等二量用于因明论式。〔解深密经卷五、大毘婆沙论卷七十一、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十六、因明入正理论、成唯识论卷二、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参阅「三量」633、「量论」5295)p5293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梵pramāṇa,藏tshad-ma)此词有广狭二义。狭义的「量」,指正确认识、论证对象的根据;若广义而言,则包含作用过程及结果的正确知识。
此中,认识主体,称为「量者」(pra-mātṛ),认识对象称为「所量」(prameya),作为结果的知识称为量知(pramiti,也称量果)。
胜论派、正理派立四量。即量、所量、量者、量知。耆那教、弥曼差派、吠檀多派将量含摄于量知之中,故仅立三量。佛教唯识派则立所量(相分)、能量(见分)、量果(自证分)等三量。
关于「量」的类别,大抵有下列数种︰
(1)现量(pratyakṣa)︰主要是依据五根而得。
(2)比量(anumāna)︰依据推理论证而得。
(3)譬喻量(upamāna)︰依类比而得。如由牛而知水牛。
(4)圣教量(āgama、śabda)︰又称圣言量、正教量、至教量、声量。指依据足堪信赖的人所教示或依据圣典而得。
(5)义准量(arthāpatti)︰指依据某种事实而推知另一事。如从「若无云,则无雨」,而知「若有云,则有雨」。
(6)无体量(abhāva)︰指依矛盾关系而得。
(7)随生量(saṃbhava)︰指依据事物之不相离性,而从此知彼,从全体知部分。
(8)传承量(aitihya)︰依据传说、耳闻而得。
(9)肢体语言量(cheṣṭa)︰依据手势动作而得。
对于上列诸量之定义,及应以何者为正量,诸教派之间颇有争议。此中,顺世派仅承认有现量;胜论派说有现量、比量;耆那教、数论派、瑜伽派说有现量、比量、圣教量。正理派于此三量上,再加譬喻量,成为四量。弥曼差派之古鲁(Guru)派于此四量之上,再加义准量,而说有五量。同是弥曼差派中的帕达(Bhāṭṫa)派,则与吠檀多派相同,主张六量说。亦即于五量之上,另加无体量。
在佛教方面,《方便心论》列出现见(现量)、比知(比量)、以喻知(譬喻量)、随经书(圣教量)等四量作为知因。但一般说来,在陈那(五世纪)之前,佛教界是说三量的(即不包含譬喻量)。新因明之创始者陈那,在《集量论》、《因明正理门论》中,将所量限定为自相(svalakṣaṇa)、共相(sāmān-yalakṣaṇa)。因此,量亦被限定为只有现量及比量二者。在这种情况下,圣教量被定义为「足堪信赖的人之所教示」,故被包含于比量之中。然而认为圣教量乃「非人所作」的正统婆罗门系学派,不能同意佛教这样的定义,因而两者之间曾有争论。
关于现量的定义,《方便心论》说是「五根之所知」;《正理经》说是「由感官与对象接触所生之认识,不可言诠,不错乱,具有决定性的」;《瑜伽师地论》说是「非不现见、非已思应思,非错乱」;《大乘阿毗达磨集论》说是「自正明了,无迷乱义」。陈那则认为现量就是除去分别(kalpanā)的直接认识,并将此分为(1)依据五根而得的感觉性的认识(indriya-jñāna),(2)与此同时生起的意识(mano-vijñāna),(3)自证(ātmasaṃvedana),(4)修定者的无分别心。前三者是散心的现量,后者为定心之现量。这正好与胜论派、正理派的世间现量(laukika-pratyakṣa)、出世间现量(alaukika-pratyakṣa)相对应。
又,耆那教、数论派、瑜伽派、胜论派在无分别现量之外,另又提出有分别现量。
对于比量,《恰拉卡本集》(Caraka-saṃhitā)谓为「根据如理而得的论证」;胜论派说是依据证因而得的「知」(liṅgika);《瑜伽师地论》说是「与思择相共之已思应思之所有境界」;《大乘阿毗达磨集论》说是「现量外之信解」。《方便心论》又将比量分为前比、后比、同比等三种;青目《中论注》分为如本、如残、共见;《金七十论》分为有前、有余、平等。此与数论派、正理派的有前(pūrvavat)、有后(śeṣavat)、共见(sā-mānyato dṛṣṭa)相当。有前,是从现在比知过去,有后是指从现在比知未来,共见是从现在比知现在。
此外,《瑜伽师地论》又提出五种比量。即︰
(1)相比量︰从物相(例如烟)比知自体(例如火)。
(2)体比量︰从现在的自体比知过去、未来的自体。
(3)业比量︰依作用、动作而比知其依所。
(4)法比量︰依不相离的关系,而从某甲比知某乙。
(5)因果比量︰由因而比知果,由果而比知因。
根据陈那所述,比量是依据因三相具足的证因而比知未知之共相,比量之对象的所比(anumeya),是「依据法而被限定的有法」。陈那又将比量分为自比量(为自比量)、他比量(为他比量)。前者是使自己了解的推理,后者是使他人知解的比量。
又,现量、比量、圣教量三者,或现量、比量、非量(似量,不正的量)三者,或所量、能量、量果三者,特称为三量。而《大乘庄严经论》言及菩萨修习的四量,即︰(1)能诠(如来所说的十二部经),(2)义意(文中之意涵),(3)了义(世间之可信及佛所印可),(4)无言(出世之证智)。
◎附︰霍韬晦《佛家逻辑研究》第三章(摘录)
所谓「量」,依陈那以后的见解,是指知识,即由量智(能知能力,或能缘心)缘境(所知对象,或所缘境)而产生的量果,简称为量(见《大疏》卷八),而说量有现比两种;但在陈那之前,量之一名并不表示知识,而只是指知识的来源,或获取知识的工具,而量的数目亦有多种。这种情形,非独佛家为然,即印度各派哲学,也是如此。兹依阿得利雅博士(Dr. B. L. Atreya)所著的《印度论理学纲要》(中译本于1936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译者杨国宾)一书中所引,列举并略加疏释如下︰
(1)现量(patyakṣa)︰指由感官的活动,接触外境而产生知识(按︰杨译为感觉量)。
(2)比量(anumāna)︰指透过推理的形式以获防识(按︰杨译为推理量)。在印度古代各派哲学,大都承认以这种方式而获那知识最为可靠。
(3)圣教量(śabda)︰亦名声量,指由圣者所述,亦足以作为我们正确知识的来源。
(4)譬喻量(upamāna)︰指由譬喻而获防识。如不识野牛,可言其似家牛;即以家牛为喻,而获取对野牛的认识。
(5)义准量(arthāpatti)︰指通过两概念间的函蕴关系而获得知识(按︰杨译为假定量)。如云︰「若法无我,准知必无常;无常之法,必无我故。」(《大疏》卷一)这就是说,「法无常」的知识,在「法无我」之义中已函;只须加以分析即可获取。
(6)无体量(abhāva)︰所谓无体,是指不存在的事物,由事物的不存在而产生知识,便是无体量。如云︰「入此室中,见主不在,知所往处;如入鹿母堂,不见苾刍,知所往处。」(《大疏》卷一)
(7)世传量(aitihya)︰世传量者,指知识世代相传,自然也就成了下一代知识的来源。
(8)姿态量(chesta)︰姿态也能够成为一种量,是因为姿态能够表达思想感情。如人因快乐而手舞足蹈,因痛苦而下泪悲歌,不必再加说明,他人即可以由此而获得了解,所以这也是一条获取知识的途径。
(9)外除量(parisesa)︰用排取某类中的分子的方法以获防识,称为外除量。如言「白马」,即在马的类概念中排除一切非白马的分子,如黑马、黄马、杂色马……等,白马的知识遂由此而得。
(10)内包量(sambhava)︰内包量的意义在阿氏书中并无解释,但列其名而置为十种知源之末。以意推之,内包量可能是指以普遍的原则应用于特殊事物,由此而产生对特殊事物的认识。如言「白马」,我们知道在分类上它是属于马的一种,那么一切属于马的性质自然也完全适用于白马身上,如此我们虽不曾见过白马,但关于白马的知识却可以由此而得。
以上所列举的十种知识来源,印度各派哲学各依其理论系统而分别承认若干种。如顺世只承认第一种,胜论、耆那则兼取第二种,数论与瑜伽承认前三种,尼耶也承认前四种,弥曼差则承认前五种,吠檀多则承认前六种。此外,尚有其他的一部份思想家,则承认九种或十种不等(见阿氏书)。至于佛家,在陈那之前对于知识的来源似乎并无明确的分类,窥基之《因明大疏》虽亦举出前六种量的名称,但并未说明此为佛家所专取。比较确定的说法,则为龙树(Nāgārjuna)《方便心论》中的以现见、比知、喻知、随经书为四知因,及无著(Asaṅga)在《瑜伽》、《集论》中以现量、比量、正教量为能成法的说法,但所谓「知因」,所谓「能成法」,在意义上仍不脱古师的那种以量为获取知识的途径的色彩;这也就是说,和陈那直接以量为知识的说法究竟不同。
至于说,陈那何以必须把量的意义加以改变?最主要理由是因为陈那分析我们所知境的性质,发觉一切所知境在性质上不外为两类︰一是自相,一是共相。自相即诸法之自体,共相是于诸法之自体之上所增益的标记。一切境既不外为此二类,陈那遂由此而建设其大乘量论,认为我们能知的能力亦应依此而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了自相境,此即所谓现量智;一类是了共相境,此即所谓比量智;量智与境合,于是产生现量与比量两种知识。陈那《集量论》云︰「现及比为量,二相所量故;合说无余量。」何以无余量?释云︰「所量难有自相共相,更无其余。当知以自相为境者是现,共相为境者是比。」(见《内学》第四辑〈集量论释略抄〉)正因为所量唯有自共二相,所以由能所结合而得的知识亦不能多于两种,这也就是陈那之所以宣称一切知识只有现比二量的原因;亦由此可见,陈那改革量论,问题并不在于删减量的数目,而是在于量的意义有所改变。
[参考资料] 《解深密经》卷五;《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一;《回诤论》;《大乘掌珍论》;《因明入正理论》;《成唯识论》;沈剑英《佛家逻辑》;Vidyabhūṣana《History of Indian Logic》;Th.Stcherbatsky《Buddhist Log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