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福保佛学大辞典】又作时。斋食,时食也。斋者谓不过中食,正午以前所作之食事也。戒律上,于食分时非时,正午以前为正时,以后为非时。时者宜食,非时者不宜食。因而时中之食为斋食。字典曰:「斋戒也敬也。」是通于一切。梵名乌哺沙他,又曰布萨,Upavasatha,巴Uposatha,说式也。清净之义。后转曰斋曰时。正指不过中食之法。守之曰持斋。是为斋之本义。然后又一转而为不为肉食。此因大乘教之本意,置重禁肉食,遂曰持斋者,禁肉食也。精进云者,惟不肉食之事也。寄归传三曰:「时非时,且如时经所说,自应别是会机。然四部律文皆以午时为正,若影过线许,即曰非时。」起世经七曰:「乌晡沙他,隋言增上,谓受持斋法,增上善根。」起世因本经七曰:「乌晡沙他,隋言受斋,亦云增长。」多论一曰:「斋法以过中不食为体。」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梵upoṣadha、upavāsa,巴uposatha、upavāsa)清净之意,谓忏悔罪障,或谓谨言慎行、斋戒沐浴。佛教未创之前,印度早已使用此语,佛教沿用后逐渐衍生成各种不同意义,如︰
(1)过午不食。《释氏要览》卷上(大正54・274a)︰「佛教以过中不食名斋。」
(2)在家信徒于六斋日(每月之一、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三十日)谨守八斋戒,过着近似出家的清净生活。
(3)丛林中白天所食之米饭曰斋,又称斋食。其后又转指素食为斋。
此外,设斋食供养僧众,谓之斋僧;斋僧之法会称为斋会(如水陆大斋、千僧斋);寺院内之食堂称为斋堂;令僧众知道斋时之鼓称为斋鼓;应食朝食时称为开斋;食后称为斋退或斋罢。信徒出资以素食宴请寺内大众,谓之打斋。打斋之种类,依内容之优劣而有上堂斋、吉祥斋、如意斋等。
◎附︰J. Gernet着・耿升译《中国五至十世纪的寺院经济》第五章(摘录)
中国对于使他们获福的「功德」的看法相当于各种性质的活动︰建筑佛刹、寺院、藏圣骨的塔、铸钟和佛像、转经、组织佛教节日等等。所有这一套宗教生活的中心是佛教道场,而其目的又是为了建筑寺院或装饰之。但其中也有一种表现为根本性的慈善活动,并为其它活动的模式,这就是「斋」。「斋」译自梵文upoṣadha,作为一个印度字,它的最早意义是「净化性的禁食」。然而,如果要指出此字义变化也并非无益。当然,我们完全知道,在守斋期或真正的守斋前后吃得最多。但是,在中国,尤其是斋供形成了农村宗教生活的主要事件,更为笼统地说,如果没有斋会,村民之间就不会有社交生活。中国的具体作法促使此字的具体意义发生了变化,它在中国佛教中的长期沿用又证明了这种解释。另外,佛教供斋的新颖性即出于此,并且最终证实了最早对「斋」字的用法。「斋」是素食,无论如何也要有禁忌,或者是禁食,因为在斋会上不吃肉。这种新鲜事物表现得非常引人注目,因为一直到那时为止,中国人的节日特点是大量食用羊肉、猪肉、鸡肉、鱼肉以及其它保存下来以备重大节日食用的丰富食品。非常有意义的是,中国和尚们在农村最早所作的努力,是为了在传统节日中禁止食肉和宰杀牲畜。
为了正确研究供斋这一社交生活的特别时刻的意义,也可能应该努力作出一番设想︰在那些食物较少或很容易匮缺的地区,食品则具有更重要的价值。食品不仅仅是一种物质财富,因为一些思想和宗教原因也与对食物的消耗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了。人们不单独吃喝,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只有借由家庭和村庄生活所确定的机会才大吃大喝。我们怀疑斋会的作法在中国佛教中起的中心作用。「斋」是受皈依而进入佛门的第一个行动,因为教理中的主要内容都与戒食肉有所联系,也就是有关转生和因果报应的内容。「斋」也会引起世俗人和出家人之间的合作,使和尚们积极地参加世俗生活,甚至导致产生了作为中国大乘佛教典型特点之一的世俗人与出家人的混淆。最后,「斋」不仅仅是一种「圣餐」,按照中国一种可能是相当古老的传统来看,供斋还会导致各位成员必须交纳共同开支的份额。然而,这种份额具有宗教、经济和准法律的形态和意义,它们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而且正是由于对它们进行研究,才使我们于此费了更多的笔墨。
因此,「斋」出现于中国「佛教化」的伊始,它成了各类慈善活动的楷模。信徒和僧侣们的合作、在开支中分摊份额和互相竞争,所有这一切都形成了中国佛教生活中具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特点。但是,所涉及到的始终是城市坊里中、或农村乡镇中的地方集团。供斋聚餐仪式会定期地加强各户之间的友好联系,和信徒与僧侣之间的团结。当时人们应该牢记在心的就是这一共同性和地方性生活的基础,即使是文献中没有强调这一点也罢。
在北魏时代洛阳的御里,三千余家,自立巷寺。由于该寺位于鱼市附近,故时人谓为「鱼龟寺」。
当荆州玉泉寺于公元六世纪末铸钟时,佛俗竞相为这一功德供物。
但是,在这一基本轮廓之外,还应该补充其它一些内容。这其中还可能存在有各村庄或互为毗邻的乡镇之间的竞争,当这种地方虚荣心一旦涉及到了节日、宗教性装饰和建筑物时,就成了一种不容忽视的心理学因素。
卢渊在他呈奏北魏高祖皇帝(471~499)的一道表章中指出︰「臣又闻流言,关右之民,自比年以来,竞设斋会,假称豪贵,以相扇惑。显然于众坐之中,以谤朝廷。无上之心,莫此之甚。愚谓宜连惩绝,戮其魁帅。不尔惧成黄巾、赤眉之祸。」
这段文献无意识地泄露了那种已摆脱了世俗政权控制的独立的宗教生活可能会产生的政治牵连。我们由此而看到了这种宗教生活自发性的一例证和一种新的解释因素;民间佛教进行颠覆破坏的意图可以部分地解释皇权对于它无法控制的宗教运动的仇视。
[参考资料] 《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斋经》;《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一;《梵网经》卷下;《大智度论》卷十三;《俱舍论》卷十四;《敕修百丈清规》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