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灭

分类:术语 来源:佛光大辞典、中华佛教百科全书、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字数:952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有为之诸法,依因缘和合而为未有法之有,谓之生。依因缘离散而为已有法之无,谓之灭,有生者必有灭,有为法是也,有灭者必不有生。无为法是也。但自中道之正见言之,则有为法之生灭为假生假灭,而非实生实灭。

【佛光大辞典】指生起与灭尽。有生必有灭之义。又作起灭。与「生死」同义。生死乃就有情而言,而生灭则广通一切之有情与非情。由因缘和合(即一切条件满足时)而成立之一切法(即有为法),因有变移之性质(无常),故必有生灭;若离因缘而永久不变(常住)之一切存在(即无为法),则为无生无灭(不生不灭)。以大乘中道之正见而言,有为法之生灭为假生假灭,而非实生实灭。以佛教之人生观而言,一切万法皆连续而往复生灭于刹那刹那者。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生是生起,灭是灭尽。色心等一切有为法之初起称为「生」,终尽称为「灭」。与生死同义,但生死主要是就有情而言,生灭则广通一切有情非情。《大般涅槃经》卷下云(大正1・204c)︰「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意即一切有为诸法,系依因缘和合而生,依因缘离散而灭,悉是无常迁流之法。而无为法者,是不变常住的存在,无生灭可论。然自中道之正见而言,则有为法的生灭为假生假灭,并非实生实灭。

法相宗将生灭分为两种︰

(1)刹那生灭,指在一刹那极短的时间内有生灭。《大智度论》卷十五云(大正25・171a)︰「弹指顷有六十时,一一时中心有生灭。(中略)行者观心生灭,如流水灯焰(中略)。若极少时中生而无灭者,是为非有为法。」

(2)一期生灭,乃不论时间长短的生灭。如人由生到死之期间的出生与死灭即是。《成唯识论》卷二(大正31・6a)︰「一期分位亦得假立,初有名生,后无名灭。」

《大乘起信论》谓一心法有心真如门及心生灭门二种。《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本)释心生灭之义,说(大正44・251b)︰「随缘起灭义即生灭门也。谓随薰转动成于染净,染净虽成,性恒不动。(中略)生灭门者,是染净别相;别相之法,生灭所摄。」此谓如来藏心随缘起灭,染净差别,名为心生灭,亦即指有为法。

[参考资料] 《中阿含》卷十一〈频鞞沙逻王迎佛经〉;《顺正理论》卷一;《大乘义章》卷三(末);《四教义》卷一;《法华经玄义》卷二(下);《大乘玄论》卷一、卷二;《中观论疏》卷三。

摘自:佛光大辞典、中华佛教百科全书、丁福保佛学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