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辞典】乃指众生不能避免之七件事,即:生、老、病、死、罪报、福报(既有善业,则善道之乐果不可避)、因缘(如是因感如是果,即法尔之理不可避)七种。〔法句譬喻经卷二恶行品、经律异相卷七、法苑珠林卷六十九〕 p92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指众生不能避免的七种事。即生、老、病、死、罪、福、因缘等七种。又称为七法不可避。语出《法句譬喻经》卷二〈恶行品〉、《经律异相》卷七〈琉璃王灭释种〉等。根据经典所述,人若造了相当的业因,则不能避免生老病死等果报;有罪福之因,则不能避免相对的苦乐报,也就是说凡因缘所成的果报,是不能避免的。要言之,此系诠显酬因感果之理,不能强自避免。
往昔,琉璃王欲歼灭释种,目连不忍,故恳请释尊设法。释尊告以前世宿因不能避免,并以上述的七不可避为教诫。然而目连还是难抑恻隐之情,暗中以神通将一部份人民藏于铁钵内,并安置于虚空中;然而,当战乱平息后,目连却发现钵中无一生存者。此一故事常被用来显示罪福果报之无可避免的事例。
[参考资料] 《大明三藏法数》卷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