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福保佛学大辞典】唯识论二十随烦恼之一。不守规矩也。大乘义章二曰:「离善方便名放逸。」
【佛光大辞典】梵语 pramāda。心所(心的作用)之名。略称逸。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识百法之一。即放纵欲望而不精勤修习诸善之精神状态。俱舍宗谓放逸系与一切染污心(不善心与有覆无记心)相应而起之心所,系属大烦恼地法;唯识宗谓此属八大随惑之一。反之,防杜诸恶而专注于修善之精神作用,称为不放逸。俱舍宗以不放逸为一切善心生起的心所,系属大善地法;唯识宗亦以之为善心所。〔成唯识论卷六、品类足论卷三、入阿毘达磨论卷上、顺正理论卷十一〕(参阅「大随烦恼」890) p3276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梵pramāda,巴pamāda,藏bag-med-pa)心所名。略称逸。指放纵欲望,不留意应修之善事及应防之恶事。俱舍家以之为大烦恼地法之一,唯识家以之为随烦恼之一。《俱舍论》卷四云(大正29・19c)︰「逸谓放逸,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治。」《成唯识论》卷六(大正31・34b)︰「云何放逸?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又,《遗教经》喻为「如狂象无钩,猿猴得树」,故言「勿令放逸入于五欲」。若就其体而言,俱舍家谓有别体,唯识家则认为是懈怠及贪嗔痴之一分,并无别体。
[参考资料] 《品类足论》卷三;《杂阿毗昙心论》卷二;《入阿毗达磨论》卷上;《顺正理论》卷十一。
【阿含经词典(庄春江)】怠惰;放纵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