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境

来源:佛光大辞典 字数:94

六境之一。又作法处、法界。境,义为感官与心所感觉或思惟之对象。一般广含一切法,即意识向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全体作用。或特指唯意识所作用之对象。(参阅「六境」1298) p3418

摘自:佛光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