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辞典】巴利名 Dhamma-savgani。又作法僧伽、法聚论。本书内容系分类解说一切法。为锡兰分别上座部七论之一。本书初列举善法、不善法、无记法以下一百二十二门之论本母(巴 Abhidhamma-mātikā)及漏法、无漏法以下四十二门之经本母(巴 Suttanta-mātikā)之名目。次为本文,分为心生起品、色品、总说品、义释品等四品。本书系将散见于经藏中之术语加以整理定义,于巴利七论中与分别论(巴 Vibhavga-ppakarana)并称为基础论书。出现在本书之重要论目,其详细解释可见于佛音之清净道论,同时本书初揭之论本母一百二十二门亦被分别论、界论、双论及发趣论等所引用。本书现有原文版及英译(A Buddhist Manual of Psychological Ethics, 1900)、日译(收于南传大藏经第四十五卷)。〔善见律毘婆沙卷一、南方上座部论书解说、B.C. Law: 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p3410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巴Dhamma-saṅgaṇi)南传佛教之重要论书。又作《法聚论》、《法僧伽》。旨在整理及解说散见于诸经典中的法数名目。本书被觉音(Buddhaghosa)列为南传巴利七论的第一位,可视为阿毗昙论书的先驱,和《分别论》都是阿毗昙的基础着作。书中所列举的论本母一二二门屡被他书引用,如《分别论》、《界论》、《双论》及《发趣论》等。同时觉音《清净道论》曾详细解说书中的主要论目。
全书的内容,包括卷首列举的一二二门论本母(abhidhamma-mātikā)和四十二门经本母(Suttanta-mātikā)的名目,以及本文四品,其概要如下︰
第一〈心生起品〉︰说明三界和出世间的八十九心,及与之相应的心所法,亦即说明一切法由心生起。
第二〈色品〉︰先将一切色法大致分类为一种色聚至十一种色聚,再逐一广泛解说。
第三〈总说品〉︰列举诸法,并依据一二二门论本母、四十二门经本母以解说一切法。
第四〈义释品〉︰说明论本母的法数名目。依觉音的注疏《义秀逸》(Atthasālinī)所说,本品系舍利弗为一弟子解说〈总说品〉而成的。
本书已有穆勒(E. Müller)的巴利文本、戴维斯夫人(Mrs. Rhys Davids)的英译本,及佐藤良智的日译本。注释则有觉音的注释本。
◎附︰A. K. Warder着・王世安译《印度佛教史》第九章(摘录)
在南传七论的标准次序中列于首位的是《法集论》(Dhammasaṅgaṇi),比上面论「人」的摘录集子更要原始和有趣得多了,它显示上座部哲学家如何从事究极水平的工作,使他们的系统作为对宇宙所有事物的陈述,臻于完美无疵的境地。这种著作的形式是极端复杂的,它把几种不同系统在不同程度上互相牵连的术语组合起来。它的中心是这个部派所承认的法的名单,都是从契经中搜集得来加以分类的。这张法目表应当包括每一件确实存在的事物,即宇宙由以构成的一切要素(这是法的另外一种可能的译文──界)。《法集论》本身的法目表公认是不完备的,虽然必要的都举出了,至于其他也提及了,但没有详细分析。后来这个部派研究了一切可能的「其他」,撰写一份完备的目录表,收在这个经文的注疏中。
《法集论》从佛说经中搜集「所有事物」,达到大约二百种法,或者二百种实际存在的法的名字。然而有许多同义词(因为佛陀在经文的不同地位中时常用不同的名词描述同一的法),所以当同义词辨清之后,这张一览表简化到一百项以下。(中略)
关于色法,《法集论》把四大原素或「四大种」(地、水、火、风)看做是最基本的,与其他一切分别开来。其他色法都是次要的,都是依止(upādaya)于四大而生存的。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座部将空间分配在物质类下,看做是依止于四大的次要属性。给虚空下的定义就简单的说它是四大个体间的空隙;它没有内在本质的自性,除非与四大发生关系它就不能够被设想。
[参考资料] 《善见律毗婆沙》卷一;水野弘元《南方上座部论书解说》; B. C. Law 《A History ofPali Literature》。